我把反垄断简单分为两类:一类是市场份额领先的两家公司合并或者收购,使得新公司在所处领域处于绝对垄断地位;还有一类是大公司利用行业垄断地位进行不公平竞争。
来自彭博社今日早间的一条消息称,高通中国反垄断案已经完结,高通公司被处以9.75亿美元罚金,并要求以后不得将3G、4G核心要素专利与其他专利进行捆绑授权收费。此外,高通未来还将对中国OEM厂商采取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合作伙伴一样的授权费率。
高通暗示,强劲的增长将不会再下一个财季继续保持。发改委正在以反垄断为名,调查高通公司的一系列可能的违法商业行为。高通的高层多次重申,中国是一个重要的市场,高通绝对不会放弃中国市场。
本案是中国整个互联网领域为数不多的几个反垄断案件之一。互联网反垄断领域,欠缺针对性比较强的细化性的立法,司法实践经验也极其匮乏。本案的司法探索必将影响深远,对其他类似案件的审理将起到很大借鉴意义。